| 为了确保学生按时就业,提高就业质量,学校成立专门机构——学生就业安置办公室,并在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中山、东莞等珠三角城市以及杭州、上海等大城市设立办事处,形成庞大的学生就业网络。以此同时,学校建立长效的就业工作机制,落实岗位责任,确保学生就业安置工作高效运作。学校对学生就业实行跟踪服务制度,向每个毕业分配工作的学生核发《就业跟踪卡》,保证学生连续就业10年以上。10年内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失业,学生可凭《就业跟踪卡》由学校就业安置办负责在三天内重新安排就业;如果学员在就业方面遇到不合理待遇,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可凭《就业跟踪卡》由学校就业安置办负责在两天内协调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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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珠海就业安置办主任:
吕国雄 |
驻东莞就业安置办主任: 陈天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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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校就业安置办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学生就业安置工作,落实驻各地办事机构的安置工作,确保高质量完成学生就业安置任务。 |
| 驻广州就业安置办主任:秦天权 |
驻深圳就业安置办主任:吕春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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